鉴于
鉴于:(1) 运营方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主体,合法拥有并运营 TermX 桌面客户端软件、官方网站及配套服务设施;(2) 用户在完整阅读、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特别是以加粗方式显著标识的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等与用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的前提下,自愿申请注册及使用本服务;(3) 双方确认本协议系通过电子方式订立,与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点击、勾选、登录或以行为方式作出的同意构成立约之意思表示。双方据此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规则
1.1 在本协议内(包括鉴于条款),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
(一)"运营方"或"我们":指 TermX 桌面客户端软件及官方网站的运营主体,包括其继承人、经许可的受让方及受其委托处理相关事务的关联方、供应商与服务机构;
(二)"本服务":指由运营方向用户提供的下列各项之全部或任意部分,包括桌面客户端软件(含正式版、测试版及其他任何发行渠道的版本)、账号注册与登录体系、电子邮件验证服务、仓库密码体系、云同步功能、官方网站内容、建议反馈渠道及运营方不时提供的任何附加功能;
(三)"用户"或"您":指注册账号、申请使用、实际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访问本服务之全部或部分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四)"用户数据":指用户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上传、同步、提交或存储的任何数据、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连接配置、连接凭据、分组结构、设备标识及用户向运营方提交的反馈与建议;
(五)"云端数据"与"本机数据":分别指存储于运营方或其受托方所控制的服务器设施中的用户数据,以及存储于用户本地设备中的用户数据;
(六)"损失":包括任何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附带损失、特殊损失、惩罚性损失、数据灭失损失、利润损失、商誉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七)"法律":指现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司法解释、监管要求之总和。
1.2 本协议条款之标题仅为便于查阅而设,不影响对条款实体内容的解释;所称"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均视为开放性列举;所称"日"指自然日;所称"书面"包括以数据电文形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1.3 本协议之解释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任何条款与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更有利于运营方解释权的方式协调适用;本协议与官网公示之其他规则不一致的,以运营方最新公示的内容为准,但本协议中免除或限制运营方责任的条款不受前述规则影响。
第二条 服务性质与点击接受
2.1 本服务系运营方免费向用户提供的软件及网络服务。用户以任何方式注册、登录、下载、安装、启动或使用本服务,即视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不可撤销地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用户不同意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唯一救济方式为停止使用并卸载删除客户端软件。
2.2 本服务以"现状"与"现有"基础提供。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运营方不对本服务的可用性、连续性、及时性、安全性、稳定性、准确性、完整性、适用性或适销性作出任何明示、默示、法定或其他性质的担保、陈述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不承诺:服务不中断、无缺陷、无错误、无安全事件、适于任何特定用途或与任何第三方系统兼容。用户基于本服务所作的任何决策与行为,其风险由用户自行评估与承担。
2.3 用户确认:注册过程中勾选协议、登录账号、连接服务器或使用云同步等任一行为,与手写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运营方无需另行获取用户之书面确认。
第三条 使用资格、账号与注册义务
3.1 本服务仅面向年满十八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任何人向我们表明其为未成年人,或我们依合理情形怀疑使用者为未成年人的,我们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对其的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其监护人自行承担,与我们无关。
3.2 用户保证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注册信息不实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同一用户仅可注册合理数量的账号;我们有权对异常注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批量注册、虚假信息注册)不予注册或予以注销。
3.3 用户应自行妥善保管登录凭证与账号。用户账号项下发生的一切操作与行为,均推定为用户本人或其授权之人实施,由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用户发现账号被盗用的,应及时自行修改密码或联系我们处理,但在处理完成前已造成的后果仍由用户承担。
3.4 我们为运营与安全需要设定登录设备数量上限、云端存储配额、接口调用频率等限制,具体数值以客户端与官网现行展示为准,我们有权随时调整且无需事先通知。
第四条 非商业用途限制
4.1 在不损害本条下述各款一般性原则的前提下,本服务仅限个人用户出于个人、非商业目的使用。任何企业、组织、机构、团队、经营性个体或其他主体,未经运营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本服务之全部或部分(包括客户端软件、账号体系、云同步功能)用于商业经营、生产环境运维、对外提供产品或服务、内部协作办公、转售、出租或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以营利或经营为目的的用途。
4.2 运营方有权依据设备规模、使用特征、访问模式、数据结构等因素,单方、最终地判定用户使用行为是否构成商业用途或违反本协议;用户对此判定程序不享有异议、申辩或事先知情之权利。
4.3 对经判定构成违反本协议的使用,运营方有权视情形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限制功能、限流、暂停服务、封禁账号、清空云端数据、追究法律责任;上述措施无需事先通知、无需说明理由、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排除运营方就同一行为再次采取措施之权利。
4.4 用户不得出售、出借、出租、转让账号,不得为他人代为注册,不得通过多开、虚拟机、模拟器、伪造或篡改设备标识、自动化脚本或其他任何技术或非技术手段,规避、突破或干扰前述各项限制措施。
第五条 仓库密码、端到端加密与数据可恢复性
5.1 用户理解并确认下列技术事实,该等事实构成本协议之基础,用户不得以不知晓为由主张任何权利:服务器连接凭据(包括但不限于主机地址、端口、登录账号、密码、私钥、口令、代理配置及其他连接参数)以用户自行设定之仓库密码派生的密钥进行端到端加密后存储,服务端仅存密文,包括运营方在内的任何主体均无解密之能力。
5.2 仓库密码由用户独立设定、保管;运营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找回、查询、代管或恢复服务。用户遗忘仓库密码而执行重置的,重置前已加密的云端数据将全部标记失效且永久不可恢复;各设备本机数据不受影响,可于重置后经重新同步上传。
5.3 因端到端加密机制之固有特性,运营方不具备协助用户恢复、导出、解密任何现存或已失效加密数据的技术能力;用户因遗忘、泄露、主动重置仓库密码或账号异常所导致的任何数据失效与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运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应选取高强度仓库密码并妥善保管;用户确认已充分知悉弱密码可能带来的风险。
第六条 数据存储、备份义务与责任分配
6.1 数据备份义务及相应风险由用户完全承担。本服务项下之云同步功能仅为便利性安排,不构成专业数据存储、备份、归档、容灾或类似服务;运营方未就云端数据之留存期限、可用性、一致性或可恢复性作出任何承诺,亦不对存储介质之物理安全作出保证。
6.2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无论起因于何种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硬件、软件、数据库、中间件之缺陷或故障,程序错误或漏洞,网络中断或拥塞,服务升级、迁移、变更、暂停或终止,配额调整,账号清理,存储介质损坏或损耗,运维操作失误,第三方行为,不可抗力,以及本协议其他条款已列或未列之任何情形——导致用户云端数据或本机数据丢失、损坏、灭失、失效、泄露、被篡改或无法访问的,运营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无权据此主张赔偿、补偿、退还费用或其他任何权利。
6.3 用户应当就重要数据在本服务之外自行建立并持续维持至少一份独立备份;仅存于本服务且无独立备份的数据,其全部风险由用户自担。
6.4 对于连续合理期间未活跃之账号(具体期间由运营方根据运营情况不时确定),运营方有权清理其云端数据、释放存储资源并回收账号,无需另行通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安全事件、第三方行为与不可抗力
7.1 运营方将采取与行业通常实践相适应的合理技术与管理措施维护本服务安全,但用户理解并确认:互联网开放环境不存在绝对安全,运营方无法保证防范一切安全威胁,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病毒与木马程序、网络钓鱼、社会工程学欺诈、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零日漏洞利用、内部或外部人员越权行为、第三方软硬件供应链污染、量子计算等新兴技术风险。
7.2 就上述安全事件或其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泄露、数据被窃取、篡改、删除、加密或公开,以及服务中断、降级),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运营方不承担责任;运营方可视情况通过官网公告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用户,但告知与否、告知之及时性与充分性均不影响本条之效力,亦不构成对任何责任的承认。
7.3 用户经由本服务连接、访问或交互的任何第三方服务器、网络、系统、软件或服务,以及用户在该等第三方处的任何行为与数据,均由用户自行负责;运营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代理、合伙、雇佣、委托或担保关系,亦不对第三方的行为、质量、合法性或安全性承担任何责任。
7.4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免除: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疫情及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化、行政或司法强制措施,以及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故障、电力供应中断、公共互联网骨干故障等非运营方所能合理控制的事件;因上述事件导致的服务异常、迟延、中断或数据损失,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用户行为规范
8.1 用户承诺不实施下列任何行为,否则运营方有权立即采取第 4.3 款所述措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1) 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要求,或利用本服务存储、传输、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信息;
(2) 对本服务所依赖的任何服务器、系统、网络、数据库实施未授权访问、端口扫描、渗透测试、攻击、干扰或破坏;
(3) 对客户端软件实施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动态调试,或试图破解、绕过、干扰、破坏服务端之任何校验、加密、签名、授权或风控机制;
(4) 通过自动化脚本、爬虫程序、批量工具或任何非官方渠道调用接口、消耗验证码资源、刷取配额或以其他方式滥用服务;
(5) 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活动;
(6) 将本服务用于本协议未授权的任何商业用途(详见第四条);
(7) 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对本服务、其他用户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8.2 用户应对其存储的数据内容独自负责;运营方无事先审查义务,但有权依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自行判断对涉嫌违规的数据采取处置措施。
第九条 知识产权与授权
9.1 本服务所涉软件(含全部源代码、目标代码)、界面设计、交互流程、文档、文案、图标、标识、商标、字号、域名及相关全部知识产权,归运营方或相应权利人所有;除本协议明确授予的有限许可外,未经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修改、发行、传播、出租、改编、反向工程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
9.2 用户数据归用户所有;为提供、维护、改进与保护服务之必要,用户在此授予运营方及其受托方一项免费的、全球范围的、非排他的、可随服务功能需要而扩展的许可,对相关用户数据在服务范围内进行存储、加密、传输、备份与处理;该许可于数据删除或账号注销时终止,但终止前已生成的统计数据不受影响。
9.3 用户通过官网建议反馈渠道或其他途径向运营方提交的任何反馈、建议、想法或素材,自提交之日起即不可撤销地授予运营方永久、免费、可转授权的权利予以使用、修改、开发、商业化或以任何方式处置,且用户保证该等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
第十条 Beta 功能与试验性服务
运营方可能不时提供标记为测试版、体验版、Beta、内测或其他类似名称的功能或版本。该等功能存在更高概率的不稳定性、缺陷与风险,且可能随时被修改、暂停或下线,不构成任何服务承诺;用户自愿选择使用该等功能的,相关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运营方就该等功能导致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责任限制详见第十三条)。
第十一条 第三方组件与开源声明
本服务可能包含或使用第三方开发的软件组件、开源软件及第三方服务(以下称"第三方组件")。该等第三方组件按其各自许可条款提供,运营方不对第三方组件的功能、安全性、合规性或持续可用性作任何担保;因第三方组件引发的任何争议或损失,用户应向相应第三方主张,运营方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服务的变更、暂停与终止
12.1 运营方有权随时对本服务之全部或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升级、功能调整、性能优化、限制、暂停或永久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提供某项功能、停止支持某些操作系统或设备、调整或取消免费额度、停止服务本身;上述行为无需事先通知用户,亦不产生任何赔偿、补偿或返还责任。
12.2 本服务当前免费,但运营方不承诺永久维持免费状态,并保留对任何现有或新增功能引入收费、设定使用条件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之权利;用户在免费期间的使用不构成任何可主张的既得利益或合理期待。
12.3 用户可随时自行停止使用并注销账号;账号注销后云端数据将依隐私政策处理。用户账号因任何原因被终止的,本协议项下用户之权利许可同步终止。
第十三条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13.1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运营方不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遭受的任何损失(定义见第 1.1 条第(六)项)承担责任,无论该等损失基于合同、侵权(包括过失)、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或其他任何法律依据主张。
13.2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运营方就本服务对单个用户承担的全部责任总额(如经有管辖权的法院最终认定存在),以该用户在引起责任的事件发生前十二个月内就本服务实际向运营方支付的货币金额为绝对上限;本服务系免费服务,该上限通常为零且不因任何事由上调。
13.3 用户确认:本条所列责任限制系双方基于本服务免费性质协商确定之合理分配,构成本协议订立之前提;若本条部分内容被认定无效,亦应在最大可能范围内按其目的予以适用。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送达
14.1 运营方向用户发出的通知,以官网公示、客户端内提示、站内消息、电子邮件或系统公告之任一方式作出,于公示、提示、发送或公告之时视为送达;运营方无义务对特定用户逐一通知。
14.2 用户向运营方发出的意思表示,应以官网公示的渠道作出;向其他地址、账号或个人发送的不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五条 协议的转让、变更与存续
15.1 运营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予关联方或继受主体,无需另行取得用户同意,转让后本协议对用户继续有效;用户不得擅自转让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
15.2 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余条款之效力;第 5.2、5.3、6.2、6.4、7.2、13.1、13.2 条及本条于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5.3 运营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之放弃;单次或部分行使不妨碍其他或再次行使。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与可分割性
16.1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其涉外法律适用规范)。
16.2 因本服务或本协议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争议解决期间,不涉及争议的其余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语言版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若存在任何其他语言版本,仅为便利参考,歧异之处以中文版本为准。
第十八条 协议更新
运营方可能不时更新本协议,更新后将通过官网公示等方式发布;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运营方无义务就更新向用户逐一通知,亦无义务保留旧版本。用户在更新发布后继续注册、登录或使用本服务的,即视为接受更新后的协议;不予接受的,应停止使用。国家法律之强制性规定优先于本协议相抵触之条款适用。
第十九条 工具中立与使用责任
本服务系通用技术工具,仅向用户提供终端连接、文件传输、远程管理等相关技术能力。我们不参与、不干预、不控制用户的具体使用行为,亦不对用户通过本服务访问、连接、管理的任何系统、设备、数据及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推荐或背书。
用户应自行判断其使用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用户利用本服务实施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均由用户自行负责,与我们无关。我们不因提供本服务而成为用户行为的参与者、协助者或共同责任人。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用户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我们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我们收到有权机关的通知,或有合理理由认为用户存在违法、违规或侵权使用情形,我们有权依法采取限制功能、中止或终止服务等措施,并依法配合有权机关的调查。
因用户违法或不当使用本服务,导致我们遭受第三方索赔、行政处罚、诉讼、调查或其他损失的,用户应当予以全额赔偿。